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海德路7号昌茂澳洲园小区12-2-103
电话:13337555949
邮箱:2531195046@qq.com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申请人到公司登记机关领取,并按要求填写。
2.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大会是指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前,由认股人参加,决定是否设立公司并决定公司设立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的会议。创立大会的决议事项应包括: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成员;选举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创立大会有权依法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创立大会对以上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4.公司章程;《公司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有十二项。
5.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